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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第二次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
2014-03-20 15:36     (点击: )

教高厅函〔2014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解放军总参谋部军训部,部属各高等学校,有关出版社:

根据《教育部关于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材建设的若干意见》(教高〔20115),我部将开展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以下简称规划教材)第二次推荐遴选工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发挥社会组织作用,第二次遴选工作委托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本次教材推荐范围为20101月至201212月期间正式出版(以版权页的出版日期为准)的供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使用教材。鉴于全册/成套教材一般出版周期较长,故此次按全册/成套整体推荐的教材,允许其中部分教材出版时间范围扩大至20061月。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哲学社会科学重点教材及涉及课程的教材,不在此次推荐范围内。

二、推荐原则

第二次推荐遴选工作切实贯彻实施十二五规划教材精品战略,注重教材内容质量、出版质量和使用效果,继续坚持如下原则:

(一)突出重点。鼓励推荐使用面广、效果好、影响大的基础课程教材、专业核心课程教材、实验实践类教材。

(二)锤炼精品。鼓励推荐长期用于本科教学,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学科专业建设和公司产品改革不断修订完善的优秀教材。

(三)改革创新。鼓励推荐体现学科行业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反映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改革最新趋势的教材。鼓励推荐根据教学需求建设的数字化教材。

(四)特色鲜明。鼓励推荐满足各类高等学校多样化人才培养需求的、特色鲜明的教材。

三、推荐遴选程序

(一)推荐

主要由中央部门直属高等学校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教材推荐,出版社补充推荐。

(二)遴选、公示及结果公布

委托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由其成立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第二次遴选工作办公室,负责申报材料受理、资格审查和会议遴选等工作。工作办公室对推荐的教材进行资格审查后,聘请专家就教材的内容质量、出版质量以及使用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和遴选,遴选结果通过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教材网www.tbook.edu.cn)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网www.hie.edu.cn)公示后由我部正式公布。

四、推荐办法

(一)推荐途径及数量

教育部和其他部门(单位)直属高等学校直接推荐,地方高等学校由所属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推荐。教材从本校/本省直属高等学校教师为第一主编、目前用于本科教学且使用效果良好的教材中择优推荐。本次推荐数量仍以第一次推荐工作中填报的十一五期间(20061月至20116月)本校/本省直属高等学校教师主编并出版的本科教材总数为基数,以基数的5.5%计算推荐数量(具体限额见附件1),不足1种的可推荐1种。未参加第一次填报的直属高校,可推荐1种。

在汇总高等学校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情况后,出版社再进行补充推荐。出版社的推荐数量不超过本社出版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数量的3%(具体限额见附件1)。未承担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出版任务的出版社可推荐1种。

(二)推荐类型

本次推荐采用单本、全册、成套三种推荐类型,取消系列教材推荐类型。全册教材(上、中、下册等)、成套教材(理论教材与实验教材等配套出版,教师用书与员工用书配套出版等)可按全册或成套整体推荐,也可按单本推荐。全册或成套教材须所有单册全部出齐,且全部推荐,方可按全册或成套整体推荐,占一个推荐名额。按全册或成套整体推荐的教材,遴选时所包含的所有教材均须达到规划教材标准方可入选。

(三)推荐方式及步骤

教育部、其他部门(单位)直属高等学校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请于2014512日之前,将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第二次遴选推荐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按照推荐单位.xls”命名)发送至ghjc@crct.edu.cn2014516日之前将汇总的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第二次遴选推荐申报表(附件3)电子版(按照推荐单位+推荐汇总表序号.doc”命名),打包压缩以推荐单位.rar”命名,发送至ghjc@crct.edu.cn

出版社可在2014519-523日登录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教材网,查询教材推荐情况,在此基础上进行补充申报,避免重复申报。于2014530日之前将附件2电子版(按照推荐单位.xls”命名)、附件3电子版(按照推荐单位+推荐汇总表序号.doc”命名)打包压缩以推荐单位.rar”命名,一并发送至ghjc@crct.edu.cn

附件3中要求填报的教材图书在版编目(CIP截图须从中国版本图书馆网站(http://www.capub.cn“CIP核字号验证中获取。

附件123可从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教材网下载,不再印发。附件2和附件3纸质版与佐证材料、推荐教材样书均一式两份,由推荐单位于2014530日前(以邮戳为准)寄至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第二次遴选工作办公室,刘维莉收,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4C11层,邮政编码100120,逾期不予受理。

五、工作要求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遴选工作程序等相关信息将通过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教材网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网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各推荐单位应高度重视推荐遴选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推荐范围、限额择优推荐教材,并加强推荐教材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审查。工作办公室受理申报后如发现推荐教材或材料造假情况,将取消该教材参选资格。我部将对造假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

六、联系方式

(一)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教学条件处,联系人:刘允;联系电话:010-66096925;电子信箱:gaojs_jxtj@moe.edu.cn

(二)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秘书处,联系人:赵锋;联系电话:010- 59893293;电子信箱:gjxhjc@hie.edu.cn 

(三)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第二次遴选工作办公室,联系人:刘维莉,邓捷;电话:010-5858247758581448;电子信箱:ghjc@crct.edu.cn

请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解放军总参谋部军训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本通知转发至所属高等学校。

 

附件:1.“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第二次遴选推荐限额表

2.“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第二次遴选推荐汇总表

3.“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第二次遴选推荐申报表

教育部办公厅

20143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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